基隆七堵區陳小姐/請問停水或停電,基本費是否可扣減?有法律規定嗎?

Answer: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第30條的規定,若是因天災、人禍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停止供水連續時間超過一天一夜,基本費應該按停水日數比例扣減。關於電費的扣抵算法,一般家庭用戶的消費者可以扣抵的電費金額算法為,若停電一天則將該月的底度費除以三十。

815大停電 台電減收電費3.6億元
815全台大停電,台電公司放寬停電賠償,減收592萬戶一日電費約新台幣3.6億元,並於近期寄送帳單備註扣繳費用,迄今已寄發其中的240萬戶,最高有扣減30萬元者。

815全台大停電,台電公司放寬停電賠償,減收592 萬戶一日電費約新台幣3.6億元,近期已開始寄送帳 單並備註扣繳費用,迄今已寄發其中的240萬戶。 (中央社/台電提供)桃園大潭電廠8月15日下午發生6組機組全數跳機,造成全台17縣市大規模停電,使得台電啟動罕見分區限電,影響戶數高達668萬戶。

台電隨後宣布停電賠償措施,從668萬戶中扣除重複兩次限電戶數後,對438萬限電用戶提出電費扣減專案措施,共計約3.6億元。其中,緊急分區輪流停電影響用戶的單日電費減收金額共約2.7億元;大潭跳機當下影響154萬戶停電也減收單日電費約9000萬元。

延伸法律問題

教法律的葉俊榮咬管未利益迴避胡幼偉:快把人笑到死

葉俊榮接任教育部長後,積極處理管中閔人事案,外界關注他能否找出解套辦法,讓此案畫下句話。不過,這幾日來,葉俊榮仍死咬管中閔未做到利益迴避一事,文大新聞系主任胡幼偉對此評論,葉俊榮是台大法律系教授,怎麼還用這個拿來當藉口,不要別把全台灣稍有常識的人笑到死。

胡幼偉在臉書上貼文表示,葉俊榮一直說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中有一位法律遴選委員是台哥大副董事長,管中閔是台哥大獨立董事,而獨董參與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所以,副董事長當遴選委員,管是候選人,就沒有做到「利益迴避」!

胡幼偉再問,在台大校長遴選辦法中,有規定「副董事長、獨董關係」需要利益迴避嗎?沒有吧?對不對?那麼,依法辦事,有哪點不對呢?

其次,蔡副董事長是什麼人?他是台哥大蔡董事長的弟弟啊!蔡副董薪水多少,還需要靠你一個外人獨董為他爭取利益,所以蔡跟管需要「利益迴避」嗎?你嘛幫幫忙!不要讓全台灣稍有常識的人笑到死可以不可以?

胡幼偉還透露,在學術界和企業界,都把葉俊榮口中的「沒有利益迴避」的法律說法,當成笑話在看待。他還調侃葉俊榮,就算支持台獨,也不能講這麼沒有常識的話吧?

網友回應留言他說,真的該「 迴避 」應該是三位教育部核派的遴選委員,還有中研院院長,會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疑慮?他們應該是堅守教育部該有的監督職責,有程序問題,他們是否應該當場督導改進。~ 取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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