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若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已經開始服務,消費者仍得要求解約退款。惟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除得扣除總價款百分之二十外,已服務之費用也得扣除。若購買者是以多層次傳銷參加人身分與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簽約者,則契約之解除、終止與退款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規定辦理。若契約是以訪問買賣之方式成立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有關訪問買賣之規定。
消費者簽訂生前契約後,依約定一次總繳、分期繳付或其他付款方式繳納費用。若違約未繳款累計達二個月,經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30日以上期間之催告後,仍不履行者,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得以書面通知消費者解除契約,並沒收已繳之價款做為損害賠償。沒收之金額,最高不得逾總價款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應於契約解除後30日內退還消費者。
若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價款還未付清,但是購買者死亡或被服務人死亡時,購買者家屬或被服務人家屬不願意付清餘款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得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並沒收已繳之價款做為損害賠償。沒收之金額,最高不得逾總價款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應於契約解除後30日內退還家屬。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被服務人死亡,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於接獲家屬通知時開始提供服務。若經家屬催告仍未開始提供服務,或逾4小時未開始提供服務,家屬得逕自以書面通知生前殯葬服務業者解除契約,並且除要求返還已繳付之全部價款外,還得要求總價款至少2倍的懲罰性賠償。但是,若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被服務人因空難、海難、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死亡,致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無法依契約提供服務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得終止契約,並於30日內退還已繳付之全部價款。
若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經營權移轉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通知消費者。消費者接獲通知後,得選擇繼續或終止契約。若終止契約,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於30日內退還已繳付之全部價款。資料來源:臺灣殯葬資訊網
延伸法律問題
41年後法律人再掌政政大人對郭明政期許高
政大法學院前院長郭明政確認當選政大校長,有學生指出,這是自前校長李元簇1977年卸任來,再次有法學院教授擔任校長,讓法律系學生一片歡慶;政大學生會前會長白家嘉表示,郭明政是唯一一位主動找學生代表溝通的候選人,允諾未來將全面雇用勞務型助理、設專職副校長處理募款等,學生對他有很高的期待。
「昨天新聞一出來,整個法律系學生的臉書都被洗版了,大家都在歡呼」,政大法學院學生指出,由於商學院主政政大已久,這次是1977年以來,睽違41年的法學院教授當家,擊敗原本呼聲較高的政大資訊科學系教授李蔡彥,法律系學生都相當驚喜。
政大法學院學生表示,郭老師非常真性情,作風一向敢怒敢言,但此次參選明顯言談修正很多,應該也讓外界增加不少好感度,畢竟是自己系上的老師,未來也會期待法學院能夠因此更受重視,獲得更多資源。
白家嘉指出,郭明政不但是唯一一位主動找學生代表溝通的候選人,還允諾不少學生事務,包含全面雇用勞務型助理,設副校長專職處理募款問題,此外,有關後山的蔣公銅像,若未來校務會議提案拆除,郭明政也表示會尊重校務會議的決定,不會專制獨裁。
白家嘉說,校內還有硬體老舊,各學院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有待改善,此外,政大課程精實後,調降教師最高教學時數,開課種類選擇變少,讓許多原本看準政大人文、外語、傳播學院課程的學生,選擇政大的因素變得模糊,期望新校長上任後能重視此事。~ 取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