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臺北市法務局日前接獲民眾投訴,指其購買靈骨塔位與殯葬禮儀服務想解約,卻遭業者拒絕。消費者保護官表示,依據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點第24項第1款規定,消費者在簽訂契約十四日內解約者,業者應該退還全部的價金。參考法條;殯葬管理條例第 51 條~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除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履行、解除、終止或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不得提領。前項費用,指消費者依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所支付之一切對價。殯葬禮儀服務業應將第一項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按月逐筆結算造冊後,於次月底前交付信託業管理。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第一項信託契約,應會商信託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隨著社會變遷,殯葬服務產業的多元發展,生前契約及納骨塔位等商品,已成消費者對於殯葬服務及商品的選擇之一。為方便消費者查詢,內政部已建置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http://mort.moi.gov.tw),提供相關資訊:
(一)購買生前契約注意事項
1.慎重考量需求再購買,不要存投資心態購買
2.不要將生前契約當作單純物品買賣
3.不要放棄簽約前的5天審閱期;簽約14天內可以無條件解約
4.保存契約正本及相關的廣告、文宣
5.要向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生前契約業者購買
6.要將預收費用之75%交付信託,並有查詢信託金額之管道
7.要注意並清楚解約、終止與退款規定
(二)購買私立納骨塔位注意事項
1.慎重考量需求再購買,不要存投資心態購買。
2.是否為依法成立之「殯葬設施經營業」業者。
3.購買標的之納骨塔應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啟用。
4.業者是否依法設置「管理費」專戶。
(三)諮詢服務
想查詢或瞭解更多生前契約業者、殯葬設施經營業者、委託銷售業者、殯葬設施及消費警訊等殯葬消費資訊,可至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http://mort.moi.gov.tw)查詢,或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及內政部民政司洽詢。
延伸法律問題
北市都發局認行政怠惰 侯友宜酸柯P也不清楚法律解釋
文化大學宿舍案持續發酵,台北市政府昨天認定違反法律,台北市都發局坦言行政怠惰。對此,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今天受訪時表示,都發局內部二個體系解釋前後不一, 不能用一句行政怠惰就這樣拖過去,「甚至我看柯P也不是很清楚法律解釋」。
台北市都發局認定文大宿舍違規使用,並行政指導函給文大及又昱公司,要求二個月內改善,媒體諮詢有關解約的時程,侯友宜表示,昨天第一時間又昱公司就派出律師到陽明山跟文化大學洽談後續事情,首先因為台北市政府認定違規,會朝同意解約方向,而學生的住宿權益,也會和文大協商,讓學生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侯友宜強調,第一時間又昱公司有跟文化大學接觸,都發局前來行政指導的兩個月期間,學生權益就受到傷害,未來也會找出適當的方式處理學生住宿權益,好好解決問題。
侯友宜說,「我也搞不清楚」,又昱公司租給學生就合法,文化大學租給學生當宿舍就不合法,民眾也聽得「霧煞煞」。
另一方面,媒體諮詢,柯文哲說此案會把名字遮起來處理,侯友宜聽聞後哈哈大笑說,名字怎麼可能遮掉呢,報紙每天登那麼大。他也重申,又昱公司在第一個時間律師就清楚表達,只要台北市政府反覆解釋就一定解約,自己從來不做非法的事情。~ 取自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