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西螺李小姐/真的在法律上有規定,電影院可以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嗎?

Answer:全面禁帶外食違消保法互惠原則,契約無效,消保官張嘉麟指出,全面禁帶外食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原則,這個契約無效,民眾若發生類似狀況,可撥打一九五○消費者服務專線向縣市消費者中心申訴,但電影院可要求民眾不得帶臭豆腐、鹹酥雞等熱食。就行政院消保處資料如右,行政院表示,禁帶外食的規範用意在於衡平攜帶與不帶外食的消費者及電影院三方的權益;因此電影院業者,依法雖然可以限制消費者在觀影時,攜帶「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飲)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食物的種類,但絕不能任意擴張「禁帶外食」品項的認定;消費者若因此而與電影業者發生消費爭議時,亦應勇於申訴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臺北市政府與電影院業者間就「禁帶外食」衍生之訴訟案,日前經二審法院判決臺北市政府勝訴確定。法院判決認為,消費者在合理範圍及不影響他人觀影品質情況下,可以在電影院內食用外食。
臺北市政府於101年間依文化部公告之「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簡稱不得記載事項),進行電影院之查核,發現部分業者對於「禁帶外食」品項認定過於嚴苛,遂依消費者保護法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罰緩等,部分受處分業者不服,提起訴訟(共計5件),日前獲二審法院判決臺北市政府全部勝訴。
法院判決認為,不得記載事項具有公益性,其但書規定也已儘可能排除業者可能增加的清潔難度,同時也規定消費者不得攜帶在嗅覺或聽覺上可能影響他人看電影品質的食物;因此,不得記載事項禁止業者為「其營業利益」而為禁帶外食之揭示,相對於「增進看電影公眾之利益」而言,在規範目的上具正當性,執行手段上也符合適當性及必要性。

延伸法律問題

彰化稅管家阿力上線全年無休供民眾諮詢

彰化地方稅務局推出「稅管家阿力」服務今天上線,民眾只要掃描QR Code,就可透過LINE及臉書聊天程式,諮詢地方稅務相關問題,稅管家阿力會為民眾解答,提供全年無休的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今天在彰化縣政府一樓大廳,舉辦「縣政智慧小幫手-稅管家阿力」諮詢上線記者會,彰化縣副縣長林明裕、彰化市長邱建富以及彰化地方稅務局長楊瑞美等人都出席記者會。

林明裕致詞時說,地方稅務局推出的「稅管家阿力」,提供民眾24小時全年不間斷的稅務服務,他也向大家說明,今年上半年,彰化縣的地方稅收就有新台幣5億多元,縣府讓國中小學有免費的營養午餐,呼籲民眾誠實繳稅,民眾所繳的稅都會回饋到縣民身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則指出,「稅管家阿力」是AI人工智慧對話機器人,民眾只要透過平時使用的LINE、臉書(Facebook)等社群軟體及地方稅務局官網,就可以和阿力聯絡,諮詢房屋稅、地價稅以及牌照稅等各項地方稅的問題,24小時諮詢全年無休。~ 取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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